记者:我们通常所称的“突击花钱”基本上都属于预算内支出。预算执行前松后紧,在最后一个月内集中花掉大量的钱,是否合理、合规?
李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突击花钱”并不是财政部门在花钱,也不是单纯的各级政府在花钱。这些资金作为预算执行的组成部分,早已拨付到各级预算单位,其在最后一个月花掉大量的钱,既是自然规律也有人为因素。从自然规律来看,由于长期的收支规律和支出习惯,单位会在年底之前集中“封账”,如此就会导致大量预算单位年底结算量比较大,很正常就形成了大量资金集中结算的情况;从人为因素来看,如果预算资金在本年度没有花完,根据过去的规定就会影响下一年度预算,会对下一年度的预算造成缩减的可能,预算单位当然会尽快把这笔钱花掉。
记者: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李全:我国的预算制度目前还没有走到零基预算的状态,因此预算编制与执行往往要考虑上一年度的预算情况,当然并不一定就是在上年基础上的简单增加,但这个逻辑实际上会导致预算单位争取多支出,有带来反向激励的可能。
记者:从哪些方面可以有效遏制“突击花钱”的乱象?
李全:还是要从制度环节和操作环节共同下功夫。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从编制合理的预算开始,到严格执行预算,争取预算与实际结算相对应,体现预算的刚性,熨平预算资金的不合理波动;另一方面,应逐渐加大对预算的事前考核,不仅仅要研究、考核项目与资金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前瞻性,还要考核预算资金的支出方式,对预算执行中的不当行为实施严格的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深圳特区报》12.23 尹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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