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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吃了300顿“派饭”之后

    《 文摘报 》( 2014年12月18日   05 版)

        自上世纪80年代始,我发表中篇小说《乡镇干部》,尔后有《穷县》《穷乡》《穷人》《村民组长》《村长》《乡长丁满贵》《一县之长》《富起来的于四》《年前年后》《谷雨前后》《乡村英雄》等“乡镇干部系列中篇”近百篇。于是就有评论文章写“何申出生在农村、在乡镇工作多年。他对当代农村生活非常熟悉,所以才写出这些活灵活现的乡村人物和故事……”

        我谢谢人家的夸奖,但不得不纠正:我真的不是出生在农村,也从没在乡镇工作过。说来惭愧,18岁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天津市原英租界五大道的洋楼里,连山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是上山下乡运动把我弄到塞北变成农民,在大山里苦干5年后,我在承德市工作安家。1992年天津市委宣传部同意调我回去并定下当文艺处处长,还给一套房子。那天谈罢很激动,走在繁华的街上,我却忽然想在这里还能写乡村小说吗?想想,一点感觉也没有。回到承德正好有下乡去工作队的机会,别人都不愿去,我主动报名,就到了拍电影《青松岭》那个县的一个山村里干了半年。村子不小,从村东到村西,循环着一家一天三顿和村民一个炕上吃“派饭”,结果,把回天津的事吃黄了。但得到的写作素材,绝对是太多太多。

        “派饭”,意为村干部“指派”谁家为下乡的干部做饭。吃“派饭”,一般得早点去,帮着烧烧火聊聊天。如果人家老爷们爱喝酒,纪律也允许,哪怕开瓶山楂罐头,中午这顿也是酒席了。你一喝,人家高兴:瞧得起我,没嫌我家饭孬。话匣也就打开了,村里家里的老事新事高兴事烦心事都抖落出来,不听都得听。

        我体会,每个作者心里的“人民”是不同的。我的“人民”就是塞北大山里的农民、基层干部。

        为乡村小说创作,我“扔掉”了承德地区文化局局长、承德日报社社长等几个职务。现在回头看,我非常感谢我的“人民”。为了写他们,我无意中避开了许多同时期官员难以避开的诱惑。曾经的朋友熟人,有的人因金钱入狱,有的因权色交易把家弄散了,还有的心里烦事太多抑郁了……而我如今躺在床上,除了想想小说、随笔再写点啥,写完找谁喝点小酒,别的什么都不想。

        (《文艺报》12.1 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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