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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文化视点

    139人声明能改变电视剧生态吗

    《 文摘报 》( 2014年12月18日   05 版)

      近日,国内编剧界发生一件史无前例的事,109人发表联署声明支持琼瑶维权,截至昨日发稿,又有30位编剧加入声明。声明中写道:“我们都是中文写作者,我们在道义上支持琼瑶女士依法维权的主张,谴责一切抄袭、剽窃、非法改编别人作品的行为,呼吁保护原创,停止侵权,维护职业尊严。”

      139位署名的编剧中,有《红高粱》的赵冬苓、《重案六组》的余飞、《北平无战事》的刘和平、《媳妇的美好时代》的王丽萍等等,名家不少。出乎意外的是,众编剧在面对进一步采访要求时不约而同表示,“不便再深谈”!赵冬苓甚至否认了网上引述她的那些言论:“我要说的全部都在声明中。”

      编剧们为何不愿对电视剧“撞桥段”的问题置喙?先来听听此案被告于正的自我辩解。“《梅花烙》中所谓的偷龙转凤等‘21个情节’都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公共素材,因此《宫锁连城》的抄袭侵权无从谈起。”他甚至语出惊人,“若非要说借鉴,那么我们都借鉴了《红楼梦》,难怪会似曾相识。”

      简言之,于正否认抄袭琼瑶,但默认借鉴了《红楼梦》或者其他电视剧桥段。

      事实上,近年国产电视剧“雷同”现象愈演愈烈,似曾相识是多数电视剧观众的普遍感受。两年前,电视剧《传奇之王》也曾因涉嫌抄袭《基督山伯爵》而掀起口水仗。编剧柳云龙说:“编剧像农民,一个苹果一个梨,在于你怎么嫁接成一个好吃的苹果梨。就像张艺谋拍《满城尽带黄金甲》,冯小刚拍《夜宴》,你可以想起《雷雨》和《王子复仇记》,也可以不想起。既然是向经典致敬,很多桥段无法绕过。既然电视剧越拍越多,桥段雷同当然不再是巧合。”

      借鉴也好,抄袭也罢,探究个案没有更多价值。究竟国产电视剧为何不能创作出优秀的原创剧本,而只能走别人走过的路,才是真正值得深思的话题。

      可惜的是,无论是电视台还是电视观众,都不会因桥段雷同而拒绝收看。于正就曾放言:“对观众来说,是否借鉴并不重要,只要好看就行。对发行方来说,是否借鉴也不重要,只要收视率高就好。”如此循环,电视剧已成产品,离作品渐行渐远。

      (《文汇报》12.13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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