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国家旅游局发出通知说,近日,4名中国游客在亚洲航空曼谷飞往南京的航班上向空姐撒泼热水大闹航班致使航班返航,涉事游客已受到罚款及支付赔偿的处罚。国家旅游局拟对涉事旅行社和旅游团进行相应处罚,并将涉事游客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12月14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随着走出国门的人越来越多,除了高声喧哗、随地吐痰、扔乱垃圾、衣着不整、乱刻乱画之外,“大闹飞机”的事例也不在少数。然而对于这些不文明行为,大多数情况下,都只进行了“道德性谴责”,而没有进行法律层面的追溯,“以德代法”的结果则是处罚力度偏软,乘客对后果缺乏敬畏,并最终造成了法不责众的“中国式不文明”。
不可否认,大闹亚航的行为可能有某种客观的原因,比如诸如乘客所说的“网上传言与事实不符”等,但采取泼开水和拒绝下机的做法,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由此带来的公共安全的危害,更是一种犯罪行为。同时,由于其行为已然造成了飞机晚点等客观事实,这些直接和间接的损失,都不能仅进行道德层面的谴责,若少了法律层面的追究,那么就是对事实的漠视,对不良行为的放纵。相关司法部门应着手调查乘客的行为是否违法,然后根据事实真相给予法律层面的处罚,如此双管齐下才能达到惩戒的效果。
(光明网 12.19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