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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文摘报 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说法

    冷漠围观会助长社会负能量

    《 文摘报 》( 2014年12月16日   03 版)

      据报道,12月5日下午,河南女孩刘乐在大巴上遭遇一男子猥亵,满车乘客,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助。当女孩反抗并向大巴司机求助,要求其帮忙报警时,司机不仅没有及时施救,反而听从犯罪嫌疑人的停车要求,任犯罪嫌疑人将女孩拖下车殴打。 

      不久前,广西百色一段视频亦显示,一名女子被人扒衣服当街殴打,求路人报警,得到的回答竟是“等下,让我拍完。”

      再往前,今年6月15日,湖北仙桃发生一起壮汉殴打老人事件,现场围满人群,不仅无一人报警,更无人向被殴老人施以援手。 

      我们总以为,暴力犯罪往往发生在幽暗或人烟稀少处,黑暗能掩饰罪恶,避免目击者报警,便于逃脱惩处。如今,越来越多光天化日之下的暴力犯罪在我们眼前上演,在热闹的商业广场,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在人头攒动的街区,公然抢劫、斗殴、猥亵……这一现象的产生有着很复杂的社会成因,而冷漠围观也是其中一股不可忽视的推力。 

      冷漠围观大大降低了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如果犯罪现场有人围观,无人报警、无人敢于制止,甚至在警方抓获罪犯、查证犯罪事实时,无人愿意指控罪犯,犯罪分子自然有恃无恐——既然能够肆意妄为又能轻易逃脱惩处,野蛮力量自然疯狂生长。 

      我们的冷漠围观,降低了这个社会的温度,却增加了犯罪分子的能量。

      冷漠围观会让社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人们若懦弱退缩,犯罪分子就可能公然在公共场合挑战法律;而犯罪分子的猖狂,又可能使更多人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漠应对。可是,真的是“事不关己”吗?当整个社会治安恶化,谁能料到自己不是下一个刘乐,谁又能保证湖北仙桃老人的遭遇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有人会说,不是有警察吗?的确,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警察的职责,但是,社会公共秩序的安全有序并不能仅仅依靠警察,警察不可能遍布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可能恰巧出现在每一个案发现场。公共安全需要每个人的维护,如果我们对阳光下的罪恶漠然无视,甚至饶有兴致地围观,恐怕最终会伤了我们自己。

      (《京华时报》12.11郝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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