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共受理医患纠纷类案件213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比例不高,但医患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都在8个月以上,甚至有的案件周期长达两到三年。其主要原因是案件审理中涉及鉴定程序,审理难度较大。
案例一:医务人员粗心填错文件
今年1月17日,杨老太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某医院经抢救无效病逝,医院某医务人员为家属开具患者死亡证明书时,在第四联中将杨老太身份证显示出生年的号码“1923”误写为“1932”,又在第五联漏写了两位数字。这致使杨老太家属原定的殡葬准备被全部打乱。
经法院调解,该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损失抚慰金1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提醒医务人员应当加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案例二:字迹潦草增加鉴定难度
2013年1月,患儿在某儿童医院去世,患儿父母认为医院在诊疗中存在过错,要求赔付。在审理中,病历手册字迹潦草,部分文字内容难以识别,影响了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进度。最终,法院酌定某儿童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
“病历书写应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这是《病历书写规范》第六条的规定,在这起案件中,相关医务人员明显违反规定。朝阳法院提醒,因病历书写潦草而导致不能确认病历内容,致使鉴定无法进行的,将推定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北京青年报》11.24 杨琳 刘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