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有些单位、部门利用各种活动,用公款出版图书,且图书内容粗糙、质量低下,有的只是追求装帧精美,华而不实,造成严重浪费。
“最近县政协在我们这儿出版纪念册,按他们的要求,用铜版纸、彩色印刷,每本书花费就要200多元。”近日,某省级出版社的李编辑告诉记者。
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变了味儿的附庸风雅现象,许多部门、国企和金融单位热衷于在节日庆典、新闻发布会、研讨会等场合,发放用公款出版的精装图书,认为只有通过出版图书才能总结工作、展示形象,甚至通过修书“树碑立传”,而出版的大量书籍形式大于内容,包装重于实质,被很多人随手扔掉。
随意用公款出版图书的现象在高校也越来越普遍。有的高校教师习惯在课题结项时,将自己的“学术成果”出版,再拿回学校报销出版费用,于是公款变成个人款,“有些书一看就是课堂讲义、博士论文、网上资料的大拼凑。”
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公司曾出版一本宣传性质的图书,“打个报告就批下来了,从出版到营销花费100多万元。”这些书主要作为礼品送领导、客户,甚至外宾,为企业做品牌宣传。但这种宣传效果并不好,大部分书被“束之高阁”。
其实,针对一些单位违规出书现象,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治理。据报道,2013年,福建宁德市颁布规定,要求市直各单位每年要将当年度拟公费出版印刷的书刊画册、音像制品选题填写申请表,提交领导小组进行把关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光明日报》10.13 王昊魁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