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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9月30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父母一方健在可否要求分割财产

    代凤 《 文摘报 》( 2014年09月30日   03 版)

        我父亲过世前未立遗嘱,我们兄弟姐妹五人,父母共有一套房屋,30万元存款,请问,在我母亲健在时,我能否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

        【律师解答】:

        你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你父亲去世时,对其财产的继承便已经开始,不必等到父母都过世以后。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你父亲未立遗嘱,则发生法定继承。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以及你母亲,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你父亲过世后,对其所留财产都享有继承的权力,都可以在继承开始后要求分割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如没有特殊有约定及他人财产时,你父母共有的房屋及30万元存款中的一半属于你母亲所有,剩余一半可由你母亲及你们兄妹五人分割。

        (《中国妇女报》9.24代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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