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的时候,国内多地景区门票出现涨价潮。
风景名胜景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自然资源,属于全民所有。但我国的风景名胜一般都由地方上圈占起来,通过旅游企业的垄断变成一个经济实体,游客必须购买门票才能进入。
因为每一个旅游景点都是唯一的,它们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具备选择的可能,这种不具备市场竞争性的旅游商品通常带有一定的公益性,所以不能完全套用市场化的机制来确定价格。
对于这种非市场性的商品价格的确定,我国已经设计了比较完善的制度,这就是价格的确定和调整都需要由政府主导进行听证,对于将景点圈占起来后形成的旅游企业,其财务状况还必须引入第三方会计机构进行评估。但是,这次一些景点实施的门票价格调整,并未履行这些相关的法定程序,而是完全由旅游企业单方面说了算。这种价格确定机制显然是不合理的。
(《光明日报》9.24 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