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陈洁如由香港人李时敏代笔,以英文写成回忆录准备出版,但直到1990年,才有人从美国胡佛档案馆里发现了这部回忆录的英文打字稿,1992年1月起陆续刊载,此后,各种中文版相继问世。
“官方”渠道无能为力
约在1964年3月,美国纽约出版界透露,陈洁如即将出版四百五十页的英文稿,叙述自1920年至1927年与蒋介石同居的故事。陈洁如称,她与蒋介石的婚姻纠葛向未解决,此件公案总要说个明白,使天下人知道此中真相,作个公平判断。
台湾当局“外交部部长”沈昌焕得知此事,迅速致函“驻美公使”江易生,令其阻止《陈洁如回忆录》出版。
江易生找到多年好友艾希莱律师(毁谤法专家)商量。自然不好直说蒋、陈之名,而是编了一段大体相似的故事。美国专家分析的结果是:打官司,往往“得不偿失”;美国政府的政策是“出版自由”,只能“劝告”出版商,如果出版商“愿负文责”,政府也无可奈何。
江易生随即电告沈昌焕。江的电文到达台北后,由“外交部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等依次圈阅后,决定送交“蒋副秘书长亲启”,特别以括弧说明“送寓所”。“蒋副秘书长”,指时任“国防会议副秘书长”的蒋经国。
4月20日,台湾驻纽约“总领事馆”收到了一封电报:“前电谅达。顷奉谕,请转商易生、建文二兄,希彼等与令侃兄联系,共商妥当(处理某案之)办法。弟建敬叩。”根据有关资料,“建”应是蒋经国的化名。“顷奉谕”,自然所奉是蒋介石之“谕”了。
4月22日,江易生再次致电台北“外交部”,认为借助美政府与法院程序两种办法都不理想,建议“运用私人途径”劝阻出版。
蒋氏父子筹谋对策
据有关资料,陈洁如开始写作回忆录在1963年,1964年1月10日,她在香港和美国商人希尔签署了一份委托书,授权希尔在四个月内出版她的回忆录,题为《我作为蒋介石夫人的七年》,或《蒋介石的崛起》,保证“内容全部属实”。
蒋介石、蒋经国早就得悉有关情况,蒋介石曾打算“置之不理而已”。然而自旧金山《世界日报》报道陈洁如回忆录即将出版的消息后,部分媒体陆续跟进。4月16日、17日,纽约中文《联合日报》连续译载特讯,声称:“蒋介石有妻子,在港教书糊口,自撰回忆录吐露辛酸。”又称:“年已五十八岁之陈洁如女士,刻在香港以代人补习英文为糊口。”该文不仅谈生活,而且进一步谈政治,如叙述蒋介石的发迹过程等。
由于纽约方面一直找不到阻止陈洁如出书的办法,蒋介石的心情相当烦乱。
4月27日,台湾驻纽约“总领事馆”得到台湾来电:“奉谕:1.请面告易生兄,此案决由关系人立夫、令侃二兄出面交涉,使馆可暂不出面。2.立夫、令侃二兄所需费用,请先照付。”该电首署“原办机关,蒋副秘书长”,末署“建叩。卯感。”它透露的信息是,蒋介石认为,阻止陈洁如出书一事不能由具有官方身份的“领事馆”出面,而只能由陈立夫、孔令侃以私人身份办理,并且可以使用金钱手段。
陈立夫、孔令侃等都认为,“根本解决之计”,是派人去香港,找回忆录的主人陈洁如本人商量。
陈洁如具结保证
1927年,蒋介石与宋美龄结婚之前,蒋介石要陈立夫代表自己去和陈洁如谈判,“讲离异”,陈洁如同一事自然还需要陈立夫出面。
陈洁如1931年离美回国,长住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因其养女患病,打算撰写回忆录赚钱,支付医药费。陈立夫当时正准备自台返美,行前托友人致函陈洁如,加以劝阻。后陈洁如被聘任上海卢湾区政协委员,1961年经周恩来批准,迁居香港。其后,再次萌生出版回忆录的念头,陈立夫得知,再次写信加以劝阻,声称此事“有百害而无一利”,“希望君一如往昔,保持个人伟大人格,重友谊而轻物质,不为歹人所利用”。
1964年10月27日,自台北发往时居美国杰克逊城的陈立夫一电,中云:“手书敬悉。弟以兄所提处理本案之三项意见,极为妥当,望兄相机进行。江于今赴港,详情续报,并已另电令侃。弟建敬叩。”(江,不知何人,疑为律师江一平,曾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律师公会常委,当年蒋、陈结合的“证婚人’,1949年去台。)
香港谈判情况如何,有无曲折,不得而知。2012年,我在台北会见陈立夫先生的儿媳林颖曾女士,承她出示保存的陈洁如的亲笔收据,其内容为:“兹由立夫先生交下洋十五万元正。该款业已如数收讫。此后洁与介石双方恢复自由,一切行动与对方无涉,特立此据为凭。 陈洁如具 十二月卅日”
这就很清楚了,蒋家拿出十五万美金,陈洁如保证不再出书,从此双方关系了结。这就是陈洁如回忆录被尘封近三十年的原因。
1990年胡佛档案馆的全套稿件被人发现,最终得以面世。然而,陈洁如回忆录大量作伪,价值不大。
(《寻找真实的蒋介石:还原13个历史真相》 九州出版社2014年6月版 杨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