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表示,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常常会遭遇“谁对我好我就给谁”的现实窘境。
“有一次我接待了一位老太,陪她来的子女一进来就说,要给老娘立遗嘱。在单独与老太交谈后,我才知道这已经是她第4次到公证处来做遗嘱公证了。”李辰阳曾接待过的王老太,因为4个儿子商量好轮流赡养,每到一个儿子家,都被儿子儿媳逼着来立遗嘱,目的就是要她名下的那两套房产。每个儿子把她接到家后,都直言不讳地提出:“要想在我这儿过得舒坦,要想我们伺候好,就得先把房产立遗嘱留给我。”
同样是年过八旬的老李,膝下有两儿一女,几个子女平时对他都一般。自从老伴去世后,始终独自生活的老李日益感到力不从心,希望能住到儿女家得到赡养。可几个儿女听到要照顾老爹,纷纷找出各种理由推脱。老李决定,用自己的房产作为激励,谁照顾得好就把房产留给谁。
与子女商量好轮流赡养后,老李挨个带着他们到公证处,连续写了3份遗嘱,每份都约定百年后把房产全部留给不同子女。拿到公证书后,3个子女表现不一,有的觉得老爹已经写好遗嘱把房产留给自己,就不愿再照顾;有的觉得老爹最疼爱自己,理应多照顾一些。
一份遗嘱,成了考验3个子女的“试金石”。最终,老李通过这次考验,选定了最有孝心的大儿子,自己又到公证处进行了遗嘱变更,确定了百年之后房产的归属。
(《文汇报》9.17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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