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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9月23日 星期二

    社会体制改革具有紧迫性

    李培林 《 文摘报 》( 2014年09月23日   06 版)

        社会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可以从以下三点来考虑。

        第一,社会结构转型必然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现在的社会结构转型出现的三个转折点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劳动力供求关系转折点。我们一直以来依靠劳动密集型的比较优势,但现在这种优势受到挑战。二是人口老龄化转折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下降的社会负担系数(就是老年人加上少儿占总人口的比例),现在转向攀升。我们在未来老龄化过程中,对福利增加的资金压力一定要有精算和清晰的预见。三是收入分配的转折点。大家普遍认为,我们到了一个关键点,能不能实现转折,是我们能不能够保证全面深化体制改革顺利进行、能不能够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的关键。

        第二,生活需求提高必然要求社会体制改革。随着基本生存需求的满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需求也提高了,不仅是“过得去”,还要“过得好”。这种提高要求我们必须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维权意识不是老百姓与生俱来的,是这几年快速增长的,我们必须对这种快速增长有一个准确的估计。

        第三,利益格局失衡必然倒逼社会体制改革。我们必须加快社会体制改革,理顺收入分配秩序,调整好利益格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是不但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还要处理好市场与社会的关系。

        过去政府代办一切,包办社会的一切事务。但是市场经济发展以来,很多的社会事业领域也都引入市场机制,比如说我们的医疗、教育等。所以必须要弄清楚,哪些社会事务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承担,哪些需要各自分担。不是说市场就不能够在公共领域里发挥作用,很多领域里肯定还是要发挥市场一定的作用,但是要厘清,哪些事情应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哪些事情需要通过政府调控和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北京日报》9.15 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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