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产妇剖腹产时死亡”事件又有进展,专门成立的“湖南湘潭市8·10产妇死亡事件”联合调查组9月11日通报,经湘潭市专家鉴定组鉴定,产妇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
鉴定结果公布后,再次引发了舆论热议:鉴定组是否足够独立?与院方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其鉴定结果是否可信?
这是一组有力但很难求解的递进式质疑:如果鉴定组不够独立,就可能与院方存在利益关系;如果与院方存在利益关系,其鉴定结果就可能掺杂利益或情感因素而有失公正,而且只能是向不利于患者的一方倾斜。另一个逻辑链条是:既然是医疗鉴定,必然由医学界人士进行;既然同在医疗圈中,则很难避免直接或间接的同学、同事、师生、同行关系。两个逻辑链条碰撞到一起的结论就是:所有的医疗鉴定都不中立,而且必然都对患者不利。多年来医患纠纷始终很难在既有的救济制度,如法律诉讼中解决,却快速地滑向对抗式的暴力伤医或医闹手段,都和这种深度的不信任相关。
公众要知道,医疗鉴定结果并非医疗事故纠纷的“终审判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司法诉讼将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一旦走上法庭,裁判权便掌握在法官手中,再“权威”的医疗鉴定,也不能成为法官做出裁决的直接依据,而只能是证言和参照而已。如果患者家属能够拿出更有力的证据,甚至可以质疑乃至推翻既有的医疗鉴定结果。
(《北京青年报》9.13 张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