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我妹经过双方家人撮合,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摆宴席邀请各位亲朋好友证婚。婚后半年,王某又和肖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我妹得知此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王某重婚罪,并要求分割与王某结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10余万元。请问,我妹的做法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结婚的形式要件,是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必须遵守的程序。在当事人取得结婚登记证时起,夫妻关系得到确立。这时的婚姻关系才会受法律的保护。
你妹与王某之间因未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结婚程序规定,也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因而不受法律保护,王某当然也就不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其共有财产的说法也就没有了法律依据。
(《法制周报》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