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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8月14日 星期四

    会商地震“危险区”

    曾建中 《 文摘报 》( 2014年08月14日   01 版)

        在云南省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的第二天,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发布消息称,此次地震发生在该中心2014年度会商所确定的危险区内。

        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中国地震局下属的台网中心在每年年底都召开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下一年度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重点危险区,总数在10个左右,有效期为1年至1年半,同一区域可多次重复划定。

        划为地震重点危险区后,国家有相应拨款以让地方地震局开展震情追踪、加密监测等工作。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预报部原主任郑大林透露,各地地震局在会上表现活跃,以让危险区划定在自己省内,这样获取拨款,之后也好开展工作。

        宁虚报,不漏报,被认为是各地积极争取纳入危险区的因素。甘肃省地震局研究员郭安宁认为,出于“守土有责”的考虑,一些省市地震局肯定会通过合理的手段争取地震危险区,“要是争取了,真来了地震,就是工作的价值体现。”而万一没发生地震,也没什么影响。      

        在各地积极争取危险区的背后,一个无法忽略的事实是,汶川、玉树地震区在灾难发生前并未被划入地震重点危险区。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研究员陈会忠介绍说,以1为满分作为基数,中国几十年来的地震预测得分一般在0.3左右。简单来讲,10个地震危险区事后被证明“危险”的在3个左右。“说明现在地震预测还是很不过关。”

        于是,每年地震趋势会商会圈定的地震危险区仍然成为秘密,不对公众公开,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副主任刘杰曾表示,“说了以后,影响的人太多了,怕引起公众的恐慌。当大家对地震习以为常的时候,就能够把中期的预报告诉大家。”

        (《经济观察报》8.11 曾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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