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审计署决定从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其实,全国性“小金库”治理这并不是第一次,历经十余轮清查,“小金库”问题仍然绵延不绝。据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内,如以宽泛口径计算,我国每年发生的“小金库”资金总额或在1000亿元以上。
对于“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问题,刘桓认为与处罚偏轻、处理方式以追回资金为主、对责任人处理偏软等因素有关。
2011年,我国对查出的5.8万多个“小金库”,只处理了数千人,且处理方式各异。而根据规定,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应先予免职,再追究责任。
此外,我国的财务制度也有待健全。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资金流基本全都实现了信息化和电子货币化。而我国还存在公务卡使用不够普及,有些津补贴现金化发放,甚至用假发票报账等问题,这就给设立“小金库”提供了一定条件。
目前清理“小金库”的自查和重点检查,检查手段也偏温和。刘桓介绍,上世纪80年代左右我国一直针对各类单位,每年执行一次财务大检查,除了自查和政府部门重点检查,其中的单位间互查方式由于基本不会存在内部包庇问题,经常能发现不少财务问题。刘桓分析,如果我国能恢复这种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制度,尤其是恢复单位间的互查方式,对于减少“小金库”的滋生大有裨益。
(《京华时报》8.11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