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5日凌晨2时49分,云南鲁甸县发生5.1级地震,造成4人遇难,14人重伤。地震专家解释说,尽管震级不高,但是地震距地表浅、当地房屋抗震能力差是主要原因。
11年后,还是因为这些原因,鲁甸县很多人死在了倒塌房屋的废墟下。
鲁甸县经贸局局长蔡明说,在鲁甸2003年发生地震后,县里就出台过补助抗震房的指导意见,达到抗震效果的村民新建房屋,县里将给予一万元补助。“但是根本就没有推广开来。符合要求的抗震房要十几万元,这一万元的补贴在村民看来是杯水车薪,根本不划算。”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数字是,鲁甸县农民人均年收入为4300元,近60%的农民每日生活费不到7元。
“平时很难意识到抗震房关键时刻会起到救命作用。村民们不舍得花这么多钱盖房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蔡明说。
在昭通市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竣工情况排名表中,鲁甸县的竣工率仅有0.08%。即使是排在第一的盐津县,也仅有22.75%。云南省地震局地震防御处处长张俊伟说:“在云南,尤其是偏远的州市,基础设施尤其是民房基本是不抗震的。”
一位云南的基层干部说:“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需要国家政策倾斜,也要寻找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
(《新华每日电讯》8.7 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