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一过,26岁的李伟告别了他在湖北的未婚妻王薇,带着4万元来京,和其堂叔李成忠合开了一家金属加工店,主营不锈钢防护窗。
2013年12月24日,李伟和李成忠来到客户孙强新买的房屋进行防护窗的安装。
李伟负责将防护窗从一楼地面拉倒五楼窗口,一开始挺顺利,快到五楼窗户时,防护窗被五楼空调外挂机卡住了,李伟两脚都踩在了空调机上,结果空调机不吃劲,连同人一起翻了下去,人当时就不行了。
事发后,李伟的家属将业主孙强告上法庭,索赔40万元。
北京房山法院审理认为,李成忠的金属加工店没有依法注册,李伟也未取得高空作业证,李伟在作业中未对自身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因此李伟对自身死亡负主要责任。被告虽然提醒李伟注意安全,但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提示,被告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李伟2万元。另据了解,李成忠私下赔偿了李伟家属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