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8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两起发生在浙江省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据悉,这是最高法院首次公布恶意欠薪案例。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刑法的介入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在第一起案例中,被告人袁巧娥以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9万余元人民币,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在另一起案例中,被告人付德红因经营不善,为逃避高利贷及支付工人工资,携带1万余元潜逃至安徽省合肥市、湖南省株洲市等地藏匿,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共计11万余元。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付德红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北京青年报》7.26 桂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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