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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7月26日 星期六

    侵华日本战犯自供追记

    齐岳峰 《 文摘报 》( 2014年07月26日   05 版)

        1956年,中国政府在沈阳、太原组织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对被关押的日本战犯进行审判。此前,上千名日本战犯的罪行被一一详细调查和取证。尽管最终只有45名罪行严重的战犯受到审判,但在长期调查过程中,中国政府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并为历史留下了真实记录。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签发命令,宣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审判、处理关押在中国的最后一批日本战争罪犯。

        公审仅仅针对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战犯。也就是说,上千名战犯不用走上审判台,但这并不妨碍对他们的调查。  

        早在1954年3月,侦讯工作就已启动。专案组在全国12个省查阅档案8000余件,提取人证2.67万件。那时候证人们总是质问政府工作人员——怎么还不审?枪毙不?见了战犯让打不?不打不枪毙,那还叫我们来干嘛?

        在太原的公开审判中,旁听者达4000余人。太原特别军事法庭对8名战犯分别处以8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其实审讯刚开始时,很多战犯态度都比较“横”,拒不开口。在自视甚高的日本战犯眼中,这些中国年轻人不值得对话。伪“满洲国”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前三天都没有开口。很多战犯剃了光头,准备赴死,更有人想尽办法自裁。

        在沈阳的审判是秘密的,座无虚席的旁听席上大多是司法机关人员。审判动用了大量证人,每个战犯都配有一到两名律师,每一桩罪行,公诉人都提供了详尽证据。面对证人的当场指证,很多日本战犯“长跪不起,泪流满面”。

        最后宣判时,大部分犯人都哭了,“没想到能活着回去”,没有人被判处死刑,最高刑期是20年——这个结果当时让人们大吃一惊。

        最终,次要的或者悔罪表现较好的1017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被“从宽处理,免于起诉、即行释放”,分三批送回日本。     

        关于对日本战犯的“宽大”,当时中国官方的公开说法是:鉴于日本投降后10年来情况的变化和现在的处境,鉴于近年来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鉴于这些战争犯罪分子在关押期间绝大多数已有不同程度的悔罪表现。

        准备释放的战犯们在离开太原前的短时间内留下了数十万字资料。比如,前日本军医汤浅谦就揭露了日本军医在上级指挥下,有组织地用活人作医术实验的罪行。他称,这是自己的责任。

        离开沈阳的火车上,一名战犯掉下了眼泪:“如今我活着回去,但我杀死的那些中国老百姓再也活不过来了。”

        当时中央决策立意之一是:让战犯们回到日本以后,告诉日本人民,中国共产党是宽宏大量的。后来,释放战犯成立的“中归联”组织落实了这些设想。

        数十年后,中国政府以公开战犯供述的方式提醒日本:有一项早就该做的工作,东京方面始终没有做,那就是——谢罪。正如日前中央档案馆公布这批档案的初衷:“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瞭望东方周刊》2014年第28期 齐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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