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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7月22日 星期二

    “通奸”写入官方通报的警钟意义

    易艳刚 《 文摘报 》( 2014年07月22日   01 版)

      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个值得关注的新现象是,中纪委通报官员被调查的情况时,“与他人通奸”几乎成了问题官员身上的“高频词”。

      落马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此前公众熟悉的表述是“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或者“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关系”。与这些表述相比,“通奸”是一个措辞更激烈的道德贬义词。

      从中纪委有意为之的措辞选择,可以看出反腐和作风建设的风向之变。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存在不道德行为的官员数量可能已有不少,也说明官方对于社会上热议的一些官员“西门庆化”的不良苗头已有所警觉。事实上,2012年有学者发布统计报告,称当年被查处的问题官员中95%都有情妇,领导干部腐败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

      理论上讲,官员在婚姻道德问题上“犯错”的概率,未必要比普通公众高很多。但官员“通奸”案频发之所以值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对官员的伦理道德约束要比普通人更严苛,另一方面是因为以往案例中存在“与他人通奸”行为的官员,几乎都存在其他形式的腐败问题。更关键的一点是,官员“通奸”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感情问题或婚姻问题,它极有可能涉及“性腐败”乃至“性贿赂”。

      可见,将“与他人通奸”作为官方通报的标准用语,是在道德谴责的层面“加码”,是想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道德警钟。

      (《新华每日电讯》7.14 易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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