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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7月22日 星期二

    团购正旺 维权太难

    王比学 姜业宏 《 文摘报 》( 2014年07月22日   03 版)

        暑期来临,各大团购网站和商家纷纷抓住商机。打开美团、百度糯米的主页,师友聚餐、电影天堂、毕业旅行、夏日写真等竞相登上热门榜单,消费者的团购热情也不断高涨。然而,团购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烦恼。

        在北京国贸上班的陈女士,第一次团购就经历了一件恼人的事情。

        “可能是因为夏天吃火锅的人少,团购价格打了2折。”陈女士坦言,正是低折扣和不错的菜品吸引了她。下班后,她跟同事来到团购的火锅店,当大家准备就餐时,烦恼却接踵而至。“这跟网站介绍的差别太大了!分量少不说,有几个菜明显不新鲜。”

        对此,服务员一直搪塞。陈女士找到火锅店老板理论,没想到老板却理直气壮地说:“我们的团购菜品一直都是这样,是网站为了销售量而夸大其词,你们应该找网站。”

        “火锅店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网站的客服电话打了十几个也没人接听,难道我还要为了这点小事去投诉吗?”陈女士生气又无奈。

        近年来,虚假团购、团购欺诈、退款问题、账户被盗、霸王条款、团购售假、发票问题等成为消费者投诉最多的团购问题。

        团购网站不同于传统电子商务平台,对于团购消费者的侵权案件,应首先明确网站和商家的责任分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有效信息,将承担赔偿责任。但团购消费者的困境并不是找不到人,而是网站、商家信息虽然都公开透明,但哪一方都不愿承担责任。针对团购网站的特殊性,应该明确责任的分担。对于侵权方明确的,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侵权方不明确的,如网站和商家相互推诿,拒不赔偿,则应由团购网站和商家共同承担责任。

        专家提醒,网络团购时不能一味贪图低价,而应把团购网站的信誉、规模等作为重要参考信息,购买前应仔细查看团购细则,并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

        (《中国妇女报》7.16 王比学 姜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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