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君主制的演变
曹维安在2014年第1期《陕西师范大学学报》上说,俄国君主制的演变分为三个时期:基辅罗斯的“维彻君主制”、莫斯科罗斯的“等级代表君主制”、彼得堡罗斯的“绝对君主制”,主要趋势是维护和扩大中央政权,尤其是扩大君主的权力。基辅罗斯经历了两个主要的发展阶段:9-10世纪的国家制度形态是以基辅为中心的超级部落联盟,11-13世纪则是以大城市为中心的独立城邦。莫斯科罗斯和彼得堡罗斯时期则是“专制君主制”的起源和演变阶段。俄国的“专制君主制”是金帐汗国的传统、拜占庭的遗产、东北罗斯的地理环境三方面因素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不过,不能把俄国政治制度的演变看作专制政体的直线式发展,其间还存在着其他选择的可能性。
仇恨犯罪及其治理对策
刘德法、唐子石在2014年第6期《中州学刊》上说,仇恨犯罪的治理,除编织严密的刑事法网外,还应在深入探究仇恨犯罪的诱因和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化解、减少社会矛盾的途径、方法和机制。第一,在《刑法》中增设“实施恐怖活动罪”。第二,制定《反邪教法》。第三,构建保安处分制度,防范具有仇恨心理的危险人员实施暴力犯罪。第四,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案件处理中要严格区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对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犯罪案件,要通过恢复性司法在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建立一种化解仇恨心理的商谈关系,以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来消除被害人对其的仇怨,并通过社区参与等方式,修复受到损害的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