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余某经人介绍认识,2004年6月登记结婚。2011年10月,余某外出打工挣钱,我们两年多未见面。今年3月,余某突然告诉我说,我俩分居两年多,现在已经自动离婚了,儿子归他管,要我立刻“净身出户”。请问,夫妻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了吗?
【律师解答】:
余某的说法是错误的,非但你们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如果不通过法定的程序解除,这种婚姻关系将一直存续,直到其中一方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法定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夫妻之间分居满两年,且“分居”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
(《法制今报》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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