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女大学生生育,最高可报销2000元”,这则南昌市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消息引起争议。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昌市大学生并没有享受单独的生育保险。2009年9月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南昌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表示,女大学生结婚生育只要合法是无可厚非的。但现在很多人还不能正视这样的行为,觉得“伤风败俗”,恰恰是这样的想法引出很多问题。实际上,大部分大学生属于没有收入的群体,更需要医保覆盖。
家长则比较“纠结”。一方面,很多人明确反对孩子在大学期间结婚生育;另一方面,如果孩子意外怀孕,这项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孩子,但又担心政策的导向性会让孩子产生误解。
南昌航空大学一位正读研三的女大学生说:“研究生毕业普遍都二十四五岁了,如果在校生完孩子,以后就不需要再因为生育而使工作中断。在找工作时也有更多优势。”
(《北京晨报》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