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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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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两大疑问

    《 文摘报 》( 2014年07月01日   02 版)

        以房养老怎么“养”

        老年人将独立产权房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作为一款金融产品,“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就是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比较合适的购买群体。

        房价涨跌怎么“算”

        “保险版”以房养老的最大风险即房价波动。保险公司推出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保险公司是否参与分享房产的增值收益。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说,对于参与型产品来说,保险公司可在与投保人签订购买合同时有所约定,如果房产增值,按何种比例来分配?归属于投保人的部分,是一次性给予,还是按月领取?这些都可以在合同中涉及。对于非参与型产品,无论房价上涨与否,保险公司均不参与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增值部分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由于该项业务较为复杂,建议老年人在充分了解该项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再选择是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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