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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山西清理官员社团兼职

    《 文摘报 》( 2014年06月26日   01 版)

        山西省发改委副主任赵友亭,最近少了一个头衔。今年4月份前,他除了兼任数个政府职务外,还有一个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的头衔。2014年5月,山西省对外宣布,在全省性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在职处级以上领导达400人,其中也包括赵友亭。

        山西省在此次清理行动中发现,部分与行政权力往来密切的社团,“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在山西称为“二政府”。

        大量在职官员的参与,使得一些社团规格高、权力大,“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搭车收费、拉赞助、违规使用会费、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层出不穷。

        而清理在职干部在社团兼职后,离退休老干部是否应该在社团兼职,也尚无定论。根据要求,年满70周岁或任期超过两届的离退休官员,不得在社团担任领导职务。

        “担任会长的老领导们,一般都是过去主管部门退休的厅局长。从账面上,这些老干部一般每个月会拿到一两千元的补贴。”一名协会工作人员介绍。

        离退休官员在社团兼职,其实是个历史问题。山西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吴建强介绍,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出现社团,但是早期没有人愿意去做社团工作,因此较为普遍的做法是让一些离退休的老同志去社团做领导。

        在社团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老干部们大量进入社团又带来新的问题。为了推动社团工作,老干部们常常会利用自己昔日的行政身份争取活动资金、办公场所等,对地方工作造成一定干扰。 

        但在吴建强看来,离退休老领导在其主管的领域,可以算作专家,比一般的社会人士更了解该领域的情况,出任该行业协会的领导,有利于社团工作开展。

        (《南方周末》6.19 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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