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之后,父子两人就被万载县警方带走,在被关押8个月之后,司法机关指控汪氏父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犯罪。
汪氏父子拍下的视频显示:万载县某镇一位领导,给陈县长家送了五箱礼品,两条香烟;有的一下子送来了六提五粮液;甚至还拍到一名男子将一叠现金装进信封,进入陈县长家中……
汪氏父子被抓之后,其家属向上级纪委举报,如今大半年过去了,上级纪委仍没公布调查结果。视频中的送礼者面貌、车牌都很清晰,纪委调查应该并不困难,这些人到底是不是陈县长所辩称的“自家外甥和侄子”?请纪委及时给社会一个交待。
目前,万载县指控汪氏父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个罪名相当蹊跷。
一者,当初父子两人被警察抓捕时,涉嫌的罪名分别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但在被关押了8个月之后(多次被羁押延期,几乎是用尽了刑拘法定期限的情况下),罪名被改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这个离奇的罪名和超长的办案期限叠加在一起,让很多人怀疑父子两人遭到了报复。
二者,按照2011年的刑法修订案规定,“涉黑组织”需要满足多个特征,如有“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汪氏父子连偷拍都要亲自上阵,派不出马仔,其“稳定的犯罪组织”在哪里?
三者,汪氏父子偷拍有人向县长家送礼,但并没有向县长提出要挟。汪氏父子如果偷拍官员并要挟,涉嫌违法当然该查,不过,警方应拿出充分的证据。与此同时,无论偷拍官员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被偷拍者确有违法违纪之举,就不能放过。二者并行不悖。
(《新京报》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