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分层级的。表层文化,是在物质生活上所体现出的好恶、取舍,主要是衣食住行问题。有人说这是物质文化,我不采用,因为物质本身不是文化。中层文化,风俗礼仪、文学艺术、学术宗教、制度法律等。有些人称之为制度文化,我也没接受,因为制度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底层文化,也是最核心的,是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伦理观)、宇宙观(世界观)和审美观。有人称之为精神文化或者哲学文化,我也不赞成,因为这是西方的分法。所以我就用中性词表达:表层、中层、底层。
中华文化核心之核心是道德,即“内心”生活。道德观与人生观等等的关系极为密切。人们对文化生活和内心生活二者的需求密不可分。不满足前者,则后者无依托、无凭借,空洞化,人们难以接受;不能满足后者,则前者会贫乏、平凡,碎片化,久而生厌。
中华传统道德,可以用很多词来形容:勤劳、好学、向上、友善、爱国、诚信、和合,等等。它的特征表现为历史悠久,博大精深,而且系统细腻,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
这样一个博大精深、系统而细腻的文化,其基础、根苗就是仁爱。仁爱不同于博爱,博爱是一种一律之爱,而仁爱是一种普遍而有差别的爱,即所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孝、悌、忠、义”等,其实都是“仁”或“爱”放到不同领域的表现。
当前需要尽快解决突出的矛盾,即物质生活的逐渐富裕和文化生活严重匮乏的矛盾,西方价值观大行其道、传统道德严重缺失和人们渴望回归和谐和睦的矛盾。应对之道就是大力弘扬传统道德理念,并加以创新、发展,在实践中形成新时期的中华道德体系。
任何时代的文化都不可能凭空新造,只能在原有基础上转换、创新。中华文化不变当中有变,不变的是我们的底层,我们的“四观”;变的是中层和表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如何着手?首先是以德治国,并在德的基础上强调礼,同时不能没有法,要依法治国。德、礼、法综合才能国泰民安。
(《北京日报》6.16 许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