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宽进严管”
美国对邪教的打击主要看其是否违反刑事法律,违法者依法遭到指控、审判及严厉制裁。另一方面,美国宣称“宗教自由”,对各种“宗教”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且不考虑它的案底前科,政府没有审查的义务,也没有审查的权力。这导致美国成为世界不少国家邪教的“避难所”。但美国实行“宽进严管”政策,一旦所谓“宗教”发生违法行为,联邦政府会毫不犹豫地干预,包括武力镇压。
美国总体上对邪教采用的是“硬办法”,包括从肉体上消灭邪教分子:邪教用武器抵抗,执法人当然要使用武器。
法国引导教育
1996年,法国政府成立全国邪教观察中心,负责监控和防范邪教活动,并向政府提出建议。1998年12月,法国成立由司法、内政、国民教育、就业、国防等5个部门组成的“反邪教部际委员会”,协调政府各部委的反邪教行动。一旦发现邪教迹象,政府和有政府背景的反膜拜团体立刻严加关注,防范它们可能出现的邪教破坏活动。
法国民间志愿者则承担了主要的帮扶工作,对象既有邪教受害者,也有邪教人员——只要他们表达了寻求帮扶的意愿。
2001年6月,法国颁布了《阿布-比卡尔反邪教法》,它允许司法部门取缔犯法的邪教组织,允许邪教受害者的家属或社会团体对邪教提出起诉,特别是可以对教主给信徒造成的心理和精神伤害提出起诉。这被认为是目前世界上第一部纯粹意义上的反邪教法,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明确打击邪教的立法。
日本多管齐下
在日本,“奥姆真理教”就是邪教的代名词。
多年来,为了防止奥姆真理教再次危害社会,除立法外,日本各界多管齐下彻底打击。1999年,存在奥姆真理教相关设施的地方政府成立了“奥姆真理教对策相关市盯村联络会”,共同协商对策;日本警察在奥姆真理教周边设立临时派出所,24小时巡逻、警戒,以防止发生冲突;日本各地民众相继成立了100多个阻止奥姆真理教的对策协议会,张贴“反对奥姆真理教”的告示牌,组织各种反对奥姆真理教的集会与游行。这一系列做法,也对其他可能产生的邪教苗头起到震慑与遏制的作用。
(《环球人物》2014年第16期 王清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