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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6月17日 星期二

    新型养老业态存在“泡沫化风险”

    《 文摘报 》( 2014年06月17日   01 版)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各地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上了更为重要的议事日程。而随着社会资本争相进入养老行业,多种新型养老业态正在大量涌现。

        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在进入养老产业。比如,合众人寿在武汉投资兴建了建筑面积达48万平方米的养老社区。保险客户购买了合众养老产品,就可提前锁定年老后入住养老社区的权利。

        除了保险公司之外,有的养老机构向老人收取高额会员费或保证金后在金融市场上投资理财,或者直接将养老项目“包装”成理财产品,并向老人许诺高额回报。比如,位于山东青岛的新华锦国际颐养中心是一个高端养老项目,老人交纳133万元以上的保证金即可免交服务管理费。

        接受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新型养老业态的不断涌现,有利于形成更加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但养老服务体系的核心是“服务”,社会资本在创新商业模式的过程中,如果重资本运作轻资产运营,也存在“泡沫化”风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养老项目收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高额会员费,有的是为了填补自身巨大的债务黑洞,有的甚至是变相集资,一旦出现集体退住和资金链断裂,风险就会爆发。

        近年来公开报道显示,陕西、四川、浙江、云南等地发生多起涉嫌借养老之名非法集资的案例。今年5月中旬,沈阳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理性投资、规避非法集资风险”的通知,指出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法翻新,“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沈阳颐和轩公司非法集资案是其中之一。2010年5月份起,该公司以运营“养老地产”为名在北京等10多个省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20亿元,受害人年纪大多在50至70岁。

        目前,除了民政、人社、卫生部门,新型养老业态还涉及住建、保险等部门,监管主体多元化而监管责任不明确,很容易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主任高云霞认为,目前部门分割,缺乏合力,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实行多重监管,将国家养老服务的宏观管理体制做实。

        (《瞭望》2014年第23期 白田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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