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节”前夕,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了保障儿童用药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
据统计,目前我国3500多个药物制剂品种中,儿童药物剂型仅有60种;全国6000多个药厂中,仅10余家专门生产儿童用药。由于缺少专门的儿童药物,医生只能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等情况,将成人药品酌情减量给儿童服用。儿童用药缺乏不但造成儿童少药可用的困难,也加大了儿童用药中的隐患和风险,破解儿童用药短缺的困局,已是当务之急。
解决儿童用药短缺的问题,需要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引导和监管职能,为儿童药品研发生产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意见》提出,对于部分临床急需的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建立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品目录,引导和鼓励企业优先研发生产。在保障生产供应方面,对国产儿童用药通过单列代表品、规定宽松的剂型比价系数等方式,在定价时给予政策扶持;鼓励研发适合儿童服用的药物剂型、剂量,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升级、生产线技术改造等。这些医改措施的核心目的,是要为药企提供必要的政策优惠和支持,保护药企研发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通过发挥政府作用和激发市场活力,努力保障儿童用药的正常供应。
一个国家的儿童就医用药状况,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这个国家的儿童权益保障水平。我国儿童就医用药面临的资源短缺矛盾,是关系亿万家庭福祉的一大痛点,是深化医改无法绕开的一大难点。政府职能不缺席,医改措施不缺位,应尽快破解儿童医药资源短缺困局,为儿童茁壮成长打造坚实的健康通道。
(《北京青年报》5.31 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