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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6月03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仲裁时间过久能否直接起诉

    《 文摘报 》( 2014年06月03日   03 版)

        我和单位有劳动纠纷,已经辞职,并且正式申请劳动仲裁。问题是,现在劳动仲裁开庭的时间排到很晚。有人告诉我,劳动仲裁如果迟迟不开庭,我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也有人说,劳动争议必须先有劳动仲裁的结果,对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

        请问,上面两种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须经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为了避免劳动争议久拖不决,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规定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超过5日未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或者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超过60日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制今报》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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