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资本在中国如何带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卢周来(经济学教授):在现代社会,资源是依托资本进行整合的。有了资本,劳动力、资源、土地等要素就活起来了,就跟着来了。深圳从一个小渔村发展起来,就是利用资本优势,这种优势体现在它最自由地使用和支配了资本。改革是从鼓励资本投入、发挥资本作用、承认资本贡献开始。
不仅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资本都扮演着共性的角色。
记 者:但资本带来的未必总是“善”,随着资本逻辑的扩张,“恶”的后果往往接踵而至。
卢周来:关于资本之“恶”,有两种观点最为深刻和根本。一是资本的逐利本能导致恶的后果。马克思引用当时另外一位思想家邓宁格的名言: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跃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不怕“被绞首”的危险。许多违法的现象都是因为资本逐利而导致的结果。
二是资本剥削导致的两极分化。我们现在讲的“不道德”,多数时候说的是“不公平”。马克思批判资本,主要就是因为看到了资本所带来的不公平、不人道的后果:一小部分人利用资本所有权,剥削没有资本所有权只能被迫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这是资本最大的“恶”。“血汗工厂”就是这层意义上的“恶”的代表。
记 者:资本带来的这些负面社会影响,更多是环境所致,比如法治不健全,还是资本自身发展逻辑的必然结果?
卢周来:按照马克思等先贤大哲的理解,资本会导致剥削和贫富分化,这是资本逻辑发展的必然,不是外在环境所致。所以认为资本自身的发展就能克服“恶”的后果的逻辑,是站不住脚的。
这一逻辑的背后,是标准的“滴流经济学”原理。这一理论认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财富会自动地通过富人消费或国家财政自上而下地流向普通百姓。这一逻辑已被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利兹在《全球化及其不满》中批得体无完肤。现实看也是如此。印度富豪富甲天下,但经济增长的成果却很少“滴流”到人民身上,而是被腐败的政府官员和买办性质的资本所截留。
环境的限制尤其是制度安排,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限制资本之“恶”。只有通过法治,将其限定在正常轨道内运作,将其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既发挥其作用又不致危害社会。
(《北京青年报》5.9 栖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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