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时,曾经向多家博物馆或是美术馆申请观摩馆藏作品,如果你是专业研究人员,而且你调阅的藏品基本在你的研究范围之内,申请一般不会遭到拒绝。按照一位美国学者的说法,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比如藏品已经打包,或是正是修复),博物馆工作人员无端拒绝学者申请的话,一旦遭人投诉,他的职位可能不保。事实上,博物馆方也清楚地知道,一件藏品只有不断被学者研究,它的意义被不断发掘,其历史与艺术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
在国内,我也有几次申请观摩博物馆藏品的经历,虽然最终都成功了,但无不得力于友人的大力帮助,而且每次能够看到的东西与申请目录相比都打了很大的折扣。事实上,没有过硬的人脉,类似的申请几乎无法得到批准。当然,在观摩的过程中,我不被允许拍摄任何照片,一切都要靠记忆。
有一次,我在某大学的文物馆观看一件晚明的巨轴书法,这件作品的章法非常有特点,我遂提出拍照的请求。工作人员委婉地拒绝了我,理由是这件藏品他们从未发表,而且他们目前还没有精力来研究。事实上,这件作品自从入藏之后,数十年来从未有人引用并讨论过。
我只知道,博物馆是文物的收藏与保护单位,而非所有者。每个博物馆都有不计其数的从未公开、从未被研究的藏品,垄断这些资源不仅损害了学术的公平原则,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培养了博物馆专家莫名的优越感与惰性。我记得,一位台湾学者受到了内地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呵斥——只因为他多翻开了册页中的一页,他认真地问我,这些作品如果永远“养在深闺”,不展示、不研究、不讨论,和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些作品有什么区别?
(《南方周末》5.9 薛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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