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产生于20世纪初的中国,是由中国知识分子发起的、建设中国农村和解决农村问题的运动。1904年,在乡绅米迪刚的带领下,定县(今河北省定州市)翟城村开始了中国最早的村民自治实践活动,办新学、创办自治公所、图书馆等。而后,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等相继参与。
这些致力于农村的建设者们认为,只有当全国乡村建设展开,广大农民成为一种有自信、有组织的力量的时候,整个中国社会结构的改革才能实现。当任何外部强权包括挟带的思想、文化、经济、政治的种种影响到来时,整个民族才有能力主动应付,不至于使优秀传统文化瓦解。正如梁漱溟所言:“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实乃吾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使得定县的乡村建设实验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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