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已经严重影响了世界的和平与安定。要有效地对恐怖主义犯罪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就要彻底弄清恐怖主义资金来源并且从它的特征着手研究最有效的打击对策。
发生在我国的恐怖犯罪活动,其资金来源有以下几种主要形式:
极端宗教组织或个人捐赠。极端宗教组织为我国的恐怖组织提供了思想武器和活动资金,恐怖分子常常打着宗教的旗号宣扬极端思想,并且往往利用宗教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来为恐怖组织筹集资金。
国际恐怖组织的资助。国际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极端宗教势力都不同程度地与我国的恐怖组织相勾结。公安部正式宣布并认定的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等,他们的资金几乎都主要来源于本·拉登“基地”组织的支持和资助。此外,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也是我国恐怖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
境外反华政治力量的帮助。国际反华势力对我国恐怖组织的发展、扩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些西方国家可以说对我国新疆西藏等地的恐怖活动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与国际上恐怖资金来源类似,我国的恐怖组织获取资金的途径也包括走私、诈骗、盗窃、贿赂、卖淫、抢劫、非法军火交易等犯罪。
公安部正式宣布并认定的4个恐怖组织中,“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主要就是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取资金。
要截断恐怖组织的资金流,有效地控制恐怖组织的活动,防止金融系统被恐怖组织利用就显得格外重要。只有金融系统和反恐部门联合起来加强合作,将金融情报和反恐情报联合共同发挥效用,才能更加有效地对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进行监控和调查,最终实现反恐的目标。
(《理论观察》2014年第4期 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