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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5月08日 星期四

    解密军事法院

    《 文摘报 》( 2014年05月08日   03 版)

        据新华社消息,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一案,军事检察院已于2014年3月31日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谷俊山被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4项罪名。

        作为中国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军事法院极少出现在公众视野。它行使的审判权与一般法院并无区别,但也有“变通”之处:比如,依据被告人的职务等级确定管辖级别;刑案庭审只对军内有限开放旁听;一般不能取保候审等等。此外,军事法院同时履行着审判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双重职能。

        法院双重职能,法官双重角色

        按照现行法律,所有中国现役军人涉嫌犯罪,均由军事法院审判。至于是哪一级军事法院来审理,主要看被告人的级别。

        根据规定:正师以上人员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副师职、正团职人员犯罪的普通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大军区和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其他案件由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

        这三个层级军事法院,在审级上分别相当于地方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军事法院主要依照部队序列来设置,因此,在同一区域内,会有不同级别军事法院,还可能存在多个同一级别的军事法院。据学者考证,设在北京相当于大军区级的军事法院有6个,而设在成都的相当于省军区级的军事法院就有3个。

        作为最高级别的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是一个正军级单位,它迄今尚未开通官方网站,也未公开办公地址。

        军事法院在建制上隶属于军队,法官编制也在军队。每一位军事法院的法官,既是军官,也是法官。他们身着军装而不是法袍坐在审判席上。

        原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苏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军事法院特殊或不同于地方法院在于,军事法院既是专门审判机关,也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审判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双重职能”。

        对特定人相对公开,辩护空间更小

        由于军事法院一般没有单独建设的审判大楼,军事法院开庭往往会选择靠近羁押地点的军营礼堂、大会议室。

        军事法院审案的形式与普通法院差别不大:主要实行合议制,即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和军人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

        在军事法院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同样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权利,譬如委托辩护人、提起上诉等等。但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军事审判的刑事被告人,军事侦查机关一般不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也不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

        根据总政司法局2004年发布的数据,中国军队于2000年4月首次在陆军集团军的军、师、旅政治机关正式编配了军队律师,截至2004年,全军共有282个法律顾问处,1700多名军队律师。

        根据军法专家谢丹的研究,在中国军事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95%以上的案件都是由军队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其中军队高级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都是由军队律师担任辩护人。

        律师张起淮曾供职于解放军空军后勤部法律顾问处,是中国军队首批律师。他发现,由于军队“保(军队保卫部门,是军内案件的侦查部门,相当于公安)、检、法”三家办案子都查得比较实,所以律师辩护空间很小。

        张起淮认为,军事法院在量刑上面会比较“适度”,不会高判,一般在法定量刑范围之内,“可高可低的,就低,可定可不定的,不定”。

        (《南方周末》5.1刘长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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