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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4月29日 星期二

    “超生落户”应与罚款“脱钩”

    《 文摘报 》( 2014年04月29日   02 版)

        今年,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脱钩”。

        长期以来,我国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政策捆绑在一起。人口专家指出,计生工作一票否决,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使得“超生罚款”与“新生儿落户”捆绑成为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缴纳罚款,就不能办理户口,落户成了计生工作的一个筹码。

        由于未能缴纳罚款,有不少孩子成了黑户。据了解,华东一些省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略高于70%,这只是发达省份的数据,在一些偏远省份,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更低,黑户数量更大。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有1300多万人没有户口,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未能进行户籍登记。这些黑户人口以后面临着就学、就业、出远门、结婚生子等诸多不便,无法享受社会福利。

        父母超生违法,板子不能打在孩子身上。“超生”与罚款“脱钩”,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具体表现。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必须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同时,户口管理部门应该把解决落户难等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

        (《新华每日电讯》4.28 王海鹰 吴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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