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新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这一政策被称为“一剧两星”,业内解读此举目的为遏制明星高片酬,消化电视剧产品的库存,但新政出台后,各方观点不尽相同。
目前电视剧播出的“4+X”政策已有10年历史。此前,因购片价格过高,电视台以拼播的方式,由4家最有实力的卫视,率领较有实力的地面频道共同接盘,来降低各自购片成本。广电总局相关人士表示,“一剧四星”造成电视剧“供大于求”,库存大增,而增加电视台独播剧,可以“释放库存”。
据悉,目前全国一年生产电视剧550部,约1.5万集,但30多个上星的省级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年播出量为260部左右,只能消化一半。每年有8000集电视剧没有播出或者死掉,按照平均单集100万元的成本,每年电视剧行业有80亿元的投入血本无归,整个行业浪费惊人。
业内人士认为,“一剧两星”意味着一部剧只能卖给两家卫视首播,导致高投入、高产出的大剧模式不可持续,也会倒逼电视剧制作公司降低制作成本,进而抑制愈演愈烈的明星片酬虚高现象,同时也会让新剧、新星批量涌现,电视剧库存得到消化,投资电视剧的风险下降,整个行业回归理性。
(《北京晚报》4.16 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