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牧民观”,树立平等相待的公民观
繁体的“羣”字本是“君在上面,羊在下面”,意味着,群众是君主统治下的羊群。我们的一些官员至今还或多或少保留、因袭了这种“君临群众之上”的“牧羊观——牧民观”。
当前整顿干部的工作作风固然大有必要;但如果仅限于此,只讲联系群众,没有完全摆脱自居领导者特殊地位的心态,没有下大决心革新政治,澄清吏治,是难以化解党群、干群矛盾的。
克服“打天下者坐天下”的权力观,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新权力观
有的党政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抱有中国农民革命的固有传统观念:所谓“打天下者坐天下”“成者为王”。引申过来就是打天下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就可以得到整个天下的一切资源,包括物质资源、精神资源、司法资源等。
这个问题必须从体制上解决:国家的一切精神与物质财富应当归属于人民。国家一切权力、一切资源不是属于某一个政党,更不是归属某个个人。社会主义的本义是“以社会至上为主义”,社会至上即社会主体——人民至上,一切权力、一切国家与社会资源归人民所有。
转变“非我即敌”的专政观,树立多元利益群体观
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前20年间,在实践上把重点放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上,划分敌我两类矛盾,以致不断地在人民中甚至在党内划界线、挖“敌人”。
“两类矛盾”只是从政治上对社会矛盾的简单划分。而社会矛盾却是十分多样复杂的。如果把社会矛盾仅归结为政治上这两类,非此即彼,就容易导致简单化,出现混乱。
政治上敌我二元的对立,已不能完全覆盖当今社会利益多元化、矛盾多元化发展的局面。法治的任务不仅是打击敌人,更要注意对多元利益群体关系的调整。
把注意力集中到保障多元化利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现实目标上。
(《同舟共进》2014年第4期 郭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