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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4月17日 星期四

    故意杀人案 凶手该赔多少钱

    《 文摘报 》( 2014年04月17日   03 版)

        2013年1月27日21时许,女司机杨雪鸥在北京西城的京联顺达停车场内,因40元停车费与停车管理员丁某发生纠纷,在丁某手拽车门的情况下,杨雪鸥驾车快速离开,导致丁某被甩出倒地死亡。杨雪鸥的父亲杨松柟明知女儿涉嫌犯罪,仍驾车将杨雪鸥送至辽宁省葫芦岛市。

        案发3天后,杨雪鸥落网。后杨松柟主动投案。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雪鸥刑事责任,应以窝藏罪追究杨松柟刑事责任。丁某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杨雪鸥赔偿死亡赔偿金72万余元、丧葬费等共88万余元。

        今年4月9日,北京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雪鸥有期徒刑10年,其父杨松柟因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法院判决杨雪鸥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等4.3万余元。

        死者家属丁某的哥哥丁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在检察院审查阶段,他们曾和杨雪鸥的家属进行过两次协商,当时杨雪鸥的家人愿意拿出55万元作为赔偿,但前提是死者这方要出具一份谅解书。“对方表示,只要检察院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不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就赔偿55万元,我们也同意了。但最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对方不同意付钱。”

        丁先生表示,在两个多月前,法院审理阶段,他和杨雪鸥的家属进行了第二次协商,“杨雪鸥家属表示,只要死者家属谅解,法院量刑在5年以下,就愿意将赔偿追加到60万。当时双方都同意了。但法官表示经过合议庭合议,不管赔偿如何,都必须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对方再次不同意赔偿。”

        最终,家里人一致认为判决赔偿金额过少,准备提起上诉。

        法律专家称,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外。而多名法官表示,在以往的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占赔偿总金额的绝大部分比例。就北京的标准看,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获赔额为七八十万元,农村居民为四五十万元。新法出台后,相当于这些当事人每人获赔的金额少了这么多。死者家属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诉讼。

        (《法制晚报》4.10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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