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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4月10日 星期四

    微型论坛

    “国家绝密”不能牺牲消费者的利益

    《 文摘报 》( 2014年04月10日   01 版)

        云南白药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规定修改了药品说明书,正式宣布其配方中含有草乌(又名“断肠草”)成分。此前,云南白药在香港因检出含有乌头类生物碱被禁售。

        云南白药一直以“国家绝密”为由拒绝公开配方。耐人寻味的是,这个“国家绝密”却在美国的零售版上公开列明了。

        云南白药为什么敢于长期漠视国内消费者权益?在一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说明中提到,自1956年以来,云南白药的配方、工艺被确定为国家秘密,故其说明书、标签可不列成分项目。但依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包括生草乌在内的28种毒性中药品种需要特别注明。很显然,监管部门选择性适用了对企业而非对消费者更有利的规定。

        云南白药含草乌事件可能将随着企业修改说明书而告一段落,但同类药品还有没有类似的“国内国外不同”的差别待遇?药品监管领域还有哪些单一指向保护企业利益的不当法规规章?仍是未竟之问。

        (《京华时报》4.4 王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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