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无可厚非,但是明亮式的朗诵令所有的诗都是一个声音。
去参加诗歌朗诵会,每个朗诵者都拖着声音,摇头晃脑,故意要把诗“朗”出来,“声情并茂”。
朗诵无可厚非,但是明亮式的朗诵令所有的诗都是一个声音。在中国,这种“团支部式的诗朗诵”非常普及。我以为,诗的声誉被败坏,与那些做作的朗诵也有关系。
有一次朗诵会,那会堂是一个恐龙般的庞然大物,光彩夺目的舞台,猩红色的地毯、彩灯集射,电子屏幕上滚动着恢弘画面,中央排列着交响乐团。这场面像瓦格纳的歌剧一样镇压了每一个人,鸦雀无声,屏住呼吸。当时我正在感冒,拼命憋着气管不咳出来。
一位女士像女高音歌唱家那样飘到台上,她朗诵美国印第安诗人西蒙· 欧迪斯的诗,配乐诗朗诵!
西蒙· 欧迪斯有着古铜色的皮肤,白发,戴绿松石耳坠,很像云南南方亚热带森林的酋长。中午的时候我们交谈过,他的声音深而缓慢,就像黑暗森林里传来的自言自语,来自落叶或者树枝。没有一丁点儿做作,地道的朴素。他出生在美国西部阿科玛地方的古老乡村,被称为原住民诗人。如此豪华庞大的朗诵会,他恐怕是第一次见识。
朗诵开始了,演员的声调接近于吼,拖长每个句子的尾音,似乎每一句都加了个“啊——”。但她突然被西蒙· 欧迪斯驯服了,当她念到:“一年春天我们\在阿科马种下玉米\我们播种了几次”,这怎么“朗诵”?只能用说话的语气,她忽然说起话来了,这位女士的声音其实很悦耳。
雷蒙· 欧迪斯的诗出现了,仿佛被卸掉了,诗歌降临在林中空地。这是那次朗诵会的最后一首诗。
索尔仁尼琴曾说过:“写在纸上的诗,应当是未经作者吟诵我也能阅读并喜欢的诗。诗应由自身肯定。而有种说法,别在意诗文本身是否值得一读,他朗诵得多么好呵!这不再是文学了,我不承认它。”
(《羊城晚报》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