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第二工业区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陈某某被抢财物价值人民币130万元。
案发后,深圳市公安局西乡派出所成立了专案组,由时任西乡派出所副所长窦某浩指挥,时任西乡派出所案件侦查队负责人叶某雄主办。该案共刑事拘留12人,主犯彭某某(另案处理)以及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在逃,专案组对彭、李等人办理了网上追逃手续。
2007年6月,李某某通过他人找到窦某浩,请求窦某浩帮忙撤销对其网上追逃措施。2007年7月,窦某浩找到时任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警大队综合科民警李某帮忙,李某明知窦某浩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办理撤销网上追逃的条件,仍帮助窦某浩办理了对李某某撤销网上追逃的登记录入。为感谢李某,窦某浩给了4000元好处费。
2008年7月,彭某某通过朋友请求叶某雄帮助撤销对其的网上追逃措施。叶某雄找窦某浩帮忙办理此事,窦某浩表示同意。叶某雄先后两次收受彭某某12万元,并从中拿出6万元给窦某浩。窦某浩再次找到李某帮忙,李某明知不符合相关程序,仍帮助窦某浩办理了对彭某某撤销网上追逃的登记录入。这次,李某亦拿到了4000元好处费。
彭某某的同案犯分别于2008年、2010年被判刑十年,彭某某因被撤销了网上追逃措施,一直逍遥法外。直至2012年8月,彭某某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才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深圳三民警案发。窦某浩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三民警在2012年年底先后落网,退清了全部赃款。
据了解,三位民警案发时,有的已升职,有的是区人大代表,有的是“追逃标兵”,却违规撤销网上追逃令。此案一审判决主犯叶某雄十年有期徒刑,另外两名被告人的判决是有期徒刑两年和七个月。主犯叶某雄认为量刑过重,不服,上诉。
今年3月21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公诉人认为,一审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请求维持原判。
(《羊城晚报》3.22 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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