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表示拟将“房产税”调整为“房地产税”,今后工作重点不再是“房产税”试点扩围,而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一字之差,影响甚广。“房产税”针对房屋,而“房地产税”既针对房屋也针对土地。普遍认为“房产税”的功能是抑制房价;而“房地产税”的功能是完善税收体系,不以抑制房价为目标。之前“房产税”改革的牵头部门是住建部,以后“房地产税”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财政部。
很多人期盼房产税改革能抑制房价,但事实上,这只能将税收转嫁给租户或是二手买家,这又变相抬升房租和房价。最直观的数据是,2013年12月,早已实施房产税试点的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领跑全国70个大中城市。那些盼望房产税改革的人们,现在应想一想,不以抑制房价为目的的房地产税,有什么意义?
(《21世纪经济报道》3.18 欧阳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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