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在著作权法上的定性 邓志新在2014年第2期《南京理工大学学报》上说,将“春晚”定性为汇编作品不符合“春晚”的本质属性,也不符合演出行业的行业惯例和公众常识,并不能实现作品著作权人和作品传播者利益平衡的目的。现场演出的“春晚”本质上就是一台由众多精选节目组成的综艺演出活动,是多种类型作品之表演的汇集,应该由表演活动的组织者依法享有表演者权,录制后的“春晚”属于录音录像制品,受邻接权保护。
“中原”与“四海”反映上古地理意识 王子今在2014年第1期《中原文化研究》上说,以“中原”为重心的华夏文明圈,起初是面对海洋而形成的地理观念。“中原”有指黄河中下游地区或更具体指今河南中部地区之义,“中土”与“中国”的早期含义与之相近。与“中原”对应的地理概念是“四方”“四极”与“四荒”,而不同族类居住的远方世界称为“四海”。大致在战国时期,“天下”“四海”的意识见于不同文化派别思想家的论述中,西汉政论也多见同样对举。这些文字,反映了以大一统理念为基点的政治理想。“海内”与“海外”观念的形成背景尚未可确知,其关系多见于汉代文献,“海外”成为中原文化扩展和征服的对象。“海”的字义,起初与“晦”有关,对于海洋世界的探索,在秦汉时期才让中原人对其认识逐渐走出了溟溟蒙蒙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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