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官员管理收紧,越来越多的官员被免职。
统计发现,2013年前5年,除因腐败被免职外,见诸公开报道的免职案例至少有23起;而2013年至今一年多时间内就有93起。
不仅数量上,适用免职的情况也在发生变化。2013年前的23起中,绝大部分是因为突发事件被问责,而93起的免职理由越来越多样。
这其中,因网络曝光成为舆论事件的有44起,几乎占了一半,免职显然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手段。
从统计分析来看,免职缘由中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在2013年猛增,达到20起。除此之外,最有可能被免职的就是官员生活作风出问题,尤其是陷入类似“不雅照”“开房门”等“性丑闻”中。93起案例中,有17起事发于此。
官员与群众相处时,态度恶劣、言语粗暴也有可能被免职。93起案例中,有11起是因为官员在与媒体打交道时,曝出雷人语言,或者生活中因为小事仗势殴打群众。
有意思的现象是,因为官员本身工作失误被问责免职的并不多。93起案例中,仅有2起是因为治污不力被免职,1起因为对讨薪民工态度粗暴被免职。
此外,还有因开会迟到、交通违章而被免职的。开会迟到惯常的处罚是坐“迟到席”,但93起官员免职案例中,有2起是因迟到被免职。
有处理过重的,也有处理过轻的。
2013年,原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原副司长范悦因为网络披露巨款包养纪英男,被免职。接下来,网络曝光的范悦近千万包养费用来源问题不了了之。
对此,云南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尹向阳认为,现在免职有时全凭领导意志,也不经过任何程序,随意性很强。
免职越来越严、越来越多,总归是种进步;但免职如何越来越规范,决定着这种进步有多大。
(《廉政瞭望》2014年第4期 徐浩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