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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2月25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恋爱期间借款
    分手能否索回

    《 文摘报 》( 2014年02月25日   03 版)

        我和前女友交往期间,曾经给过她不少钱,其中她明确向我借了5万元,我是通过银行汇款给她的,有汇款的凭据。我们分手后,我向她索要这笔钱,但她一直避而不还,现在连手机号码都换掉了。

        请问,这笔钱我仅凭汇款凭据能否要回来?如果她主张是我送给她的,怎么办?

        【律师解答】:

        如果您有汇款的凭据,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案由是借款关系,或者是不当得利关系,您的诉请很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您的前女友主张这笔钱是赠与,应由其举证赠与的事实和理由。

        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上海法治报》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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