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9岁的段广水经营煤炭生意。2006年5月24日,他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冠脉综合征等,到北京门头沟医院住院治疗。
段广水妻子胡女士说,当时,门头沟医院承诺从世纪坛医院请专家,他们才同意做手术。同年5月31日,段广水在门头沟医院做了冠脉血管支架手术,门头沟医院在其体内植入三枚支架。术后,段广水仍然感觉不适,多次因胸闷、胸痛住院。随着时间推移,段广水心疼越来越厉害。2008年10月28日,段广水还接受过急救,当时医院的心脏造影检查结果显示,“3个支架长满毛刺,致使血管变得更加狭窄,导致频繁出现胸疼”。2010年9月,经过诊断,段广水植入的左前降支支架断裂,面临着支架刺破心脏的风险。
段广水称,门头沟医院为其植入的支架没有产品合格证明和正规进货发票等。同时,门头沟医院聘用世纪坛医院医师彭某为其实施手术,两家医院之间没有完备的聘用手续,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此外,植入其体内的支架生产厂家为微创公司,支架有缺陷与该公司有关联。为此,段广水将北京门头沟医院、世纪坛医院、微创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48万余元。
此案历经了3年,开庭11次。
法院确认,门头沟医院为段广水植入的支架是从天泰嘉业公司购进、由微创公司生产的产品。法院指出,微创公司未在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书中提示支架存在断裂风险,门头沟医院未向段广水告知支架可能出现断裂的风险。由于植入的支架无法取出,无法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鉴定,由段广水来证明支架不符合法定标准客观上是不可能的。而且,段广水已经因支架断裂受到了损害,而微创公司因生产支架获得了产品收益。微创公司未就其产品不存在缺陷举证,因此法院认定断裂支架存在缺陷。法院认为,支架断裂和段广水本身疾病等多种原因促成了段广水心功能不全三级的损害结果。法院综合各方证据确定相应的责任比例为50%。
近日,北京门头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架生产商——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门头沟区医院连带赔偿段广水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段广水返还门头沟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等共计12万余元。
段广水对此表示不满,称判决的赔偿金额是按照他是农民计算的。他在做支架时,医院并没有按照居民和农民区别收费,但是赔偿的时候却是区别对待,很不公平。
(《京华时报》2.13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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